发布作者:Admin 发布日期:2020-09-24 浏览次数:11706
合肥仲裁委员会2019年度
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
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编制部门: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
预算数 |
决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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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金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金 |
|
因公出国(境)费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公务接待费 |
3.00 |
3.00 |
0.00 |
0.34 |
0.34 |
0.00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12.10 |
12.10 |
0.00 |
7.09 |
7.09 |
0.00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2.10 |
12.10 |
0.00 |
7.09 |
7.09 |
0.00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总计 |
15.10 |
15.10 |
0.00 |
7.44 |
7.44 |
0.00 |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合肥仲裁委员会机关本级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5.10万元, 与2018年相比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2.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2018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节俭原则。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合肥市市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合政办〔2014〕8号)等相关规定,主要用于经市外办批准的因公出国(境)调研考察外事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3万元,与2018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节俭原则。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合肥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合财行〔2015〕64号)等相关规定,主要用于经审批的接待活动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12.1万元,与2018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2019年我单位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2.1万元,与2018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我单位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也没有公务用车报废。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8年持平,主要原因是2019年我单位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用于购置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