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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仲裁委案例入选司法部第三批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公共法律服务典型案例之一

发布作者:Admin 发布日期:2020-07-03 浏览次数:12661

2020年7月2日,司法部在其公众号发布的第三批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公共法律服务典型案例中,详细介绍了本委处理的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充分肯定了合肥仲裁委在疫情防控期间,对服务疫情防控和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所做出的努力。


公共法律服务案例之十

仲裁有温度 助力保复产


【关键词】

复工复产 线上仲裁

【案件概况】

2019年11月,合肥仲裁委受理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申请人某民营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称,合肥仲裁委曾就其与某施工企业(以下简称“施工企业”)工程款纠纷一案作出仲裁裁决;裁决履行后,开发公司在财务审计中,发现其多返还施工企业保证金300万元,双方多次沟通协商未果后,开发公司遂向合肥仲裁委提出仲裁请求,请求裁决施工企业返还多退还的300万元保证金并支付资金占用损失。

本案仲裁庭开庭后,多次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核实对账。施工企业自认前期由对该工程项目“全权”管理负责人的张某支付给开发公司的投标保证金已全部退还。就案涉300万元保证金,开发公司补充提供了全部款项的银行转账凭证、银行网上电子回单、银行业务回单、记账凭证等证据材料,且每笔款项凭证均备注“退还保证金”,证据确实充分。施工企业辩称该款项系向张某支付,施工企业并未实际收到。开发公司认为,在之前的裁决书中业已认定,张某有权处理项目全过程的管理工作,对张某接受、处理工程款行为已产生合理信赖。

仲裁庭经过开庭审理、组织调解、庭后核实等,认真核实了该案的每笔争议款项。案件裁决阶段已是临近2020年春节,后因新冠肺炎影响,仲裁庭的工作只能暂时搁浅。期间,开发公司多次致电合肥仲裁委,称其为民营企业,复工后急需资金恢复生产经营,申请本案尽快裁决。合肥仲裁委和仲裁庭综合考虑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实际情况,一致认为应当想方设法为复工复产企业排忧解难、保驾护航,维护合法权益,于是主动对接双方当事人,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微信等方式反复沟通、交换意见,但该案审理仍存在一些困难:一是因开发公司提供的证据量大繁杂,时间跨度长,证据审核认定工作量大;二是双方对保证金返还主体、金额及是否违反“一事不再理”法律原则等争议激烈,研判难度大;三是受受疫情影响,不具备线下合议的条件,证据审核困难重重。仲裁庭数日紧张工作,经远程研判、线上合议后,依法支持了开发公司的仲裁主张,并加班加点制作文书,第一时间将仲裁裁决书在开发公司复工复产前送达双方当事人,优质高效地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案例评析】

本案是仲裁委提供优质高效仲裁服务、及时解决纠纷、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的案例。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不少民营企业资金压力巨大、困难重重,仲裁委和仲裁庭立足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急当事人之所急、忧当事人之所忧,从全力支持复工复产、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的高度出发,特事特办、多方联动、加班加点,短短几天迅速完成证据审核认定、文书撰写工作,灵活采取线上审议、远程研判的方式及时结案,并第一时间将本案裁决书送达当事人,帮助企业纾难解困,为企业复工复产保驾护航,既保证了案件审理质量,又体现了仲裁工作温度,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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