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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法律制度在非公有制企业的宣传推广取得实质性进展

发布作者:Admin 发布日期:2014-05-22 浏览次数:8741

 

2014年5月13日上午,“合肥仲裁委市总商会仲裁分中心”在市工商联五楼会议室举行揭牌仪式。合肥仲裁委副主任王继昊与合肥市工商联党组书记夏向东为分中心揭牌。分中心具有四项工作职能,即1、面向合肥地区非公有制企业,以会议、培训、座谈、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推广仲裁法律制度;2、积极引导非公有制企业相关当事人签订合法有效的含有仲裁条款的合同,并向合肥仲裁委推荐案件;3、将所调解案件制作成调解书,报仲裁委确认;4、对商(协)会人员中符合仲裁员条件的相关人员,负责向合肥仲裁委推荐。办公地点设在市工商联法律维权处,日常调解工作地点由法律维权处统筹安排。分中心主任由市工商联副主席王宏担任,副主任由市工商联法律维权处处长黄冬文担任,并由4名同志负责日常调解工作。合肥仲裁委杨超为联络人,联系具体事务。
揭牌仪式后,进行了仲裁法律知识讲座。合肥仲裁委秘书长徐芳为各商(协)会秘书长、各县(市)区法律维权联络员等130多人作了题为《经济纠纷与仲裁》的授课。合肥仲裁委仲裁员孙森作了题为《法律风险管理》的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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