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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仲裁委员会 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作者:Admin 发布日期:2015-03-03 浏览次数:11028

合肥仲裁委员会
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职能
本部门主要职责是:合肥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是依法处理各类平等主体的经济合同纠纷。本委将继续在市委、市政府领导和社会各届的关心、支持下,将加快发展作为本委的第一要务。通过及时、公正、妥善的解决好各种经济合同纠纷的同时,为化解矛盾、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我们将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走出具有中国特色的合肥仲裁之路。
二、部门概况
合肥仲裁委员会秘书处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目前实有工作人员8人。
三、2015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5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是:2015年合肥仲裁委员会将以“仲裁规范化建设年”为主题,依法、公正、快捷办理仲裁案件,多办案,办好案。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狠抓增收节支,优化支出结构,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民生改善,加快社会事业发展;深化财政改革,努力构建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财税制度,健全完善财政预算体系;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转变投入方式,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为打造“大湖名城、创新高地”,实现“新跨越、进十强”贡献力量。
四、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合肥仲裁委员会2015年可支配收入569.42万元。支出预算569.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48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488.94万元,用于仲裁事业发展支出等。全年预算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9.33万元,占98.2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93万元,占0.69%;住房保障支出6.16万元,占1.08%。
五、“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0.10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6.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用预算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联系工作、外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贯彻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 30条、市委市政府1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合肥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合财行〔2015〕64号)等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6.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6.1万元,包括燃料费、修理费、过路过桥费、保险等支出,用于保障案件办理、宣传推广、日常公务、监督检查、政策调研等需要。


附件:
1.合肥仲裁委员会201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2.合肥仲裁委员会201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分收入来源预算表
3.合肥仲裁委员会201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4.合肥仲裁委员会201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5.合肥仲裁委员会2015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
6.合肥仲裁委员会2015年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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