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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合肥市纪委合肥市监委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受理举报须知

发布作者:Admin 发布日期:2019-09-11 浏览次数:25492

中共合肥市纪委合肥市监委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负责综合监督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残疾人联合会机关等4家单位,负责联系指导市义城监狱、市强制戒毒所、市仲裁委员会秘书处等3家单位。监督重点对象是上述单位领导班子及市管干部和科级干部,监察对象是被监督单位行使公权力的工作人员。

一、按照管理权限,受理下列信访举报

1.对被监督单位党组织和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被监督单位监察对象(监察法规定的六类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对上述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对本纪检监察组的意见和建议。

二、反映下列事项的信访举报不予受理

1.依法已经、正在、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

2.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

3.仅列举出违纪、职务违法犯罪行为名称,无实质内容的检举控告。

三、注意事项

1.举报人须提供被举报人姓名、性别、单位及职务,以及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人员、主要问题及证据等信息;

2.举报人对举报事实的真实性负责,对于借举报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内容。

四、举报渠道

可以通过来访、来信、来电或电子邮箱等方式进行举报。

地址:合肥市政务中心A座8楼818室,邮编430081;

电话:0551-63536096;

电子邮箱:hfssfjjjz@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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