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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仲裁委员会2018年度“三公”经费决算公开

发布作者:Admin 发布日期:2019-07-29 浏览次数:14406


合肥仲裁委员会2018年度

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

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编制部门: 合肥仲裁委员会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决算数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

因公出国(境)费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公务接待费

3.00

3.00

0.00

0.4

0.4

0.0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2.1

12.1

0.00

7.1

7.1

0.00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2.1

12.1

0.00

7.1

7.1

0.00

公务用车购置费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总计

15.1

15.1

0.00

7.5

7.5

0.00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15.1万元,支出决算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6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省、市有关公务用车配备管理规定,厉行节约。

           (二)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4万元,占5.3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7.1万元,占94.6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2017年度决算相比持平,原因是未安排因公出国(境)活动。与2018年度预算相比持平,持平的原因是2018年无因公出国(境)活动。经费使用根据市外办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严格执行《合肥市市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合政办〔2014〕8号)、《关于转发〈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合财行〔2014〕944号)等相关规定。2018年,参加(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4万元,与2017年度决算相比增加0.04万元,增长11.11%,与2017年度决算相比略有增长原因是省内外相关单位仲裁业务交流次数增多。与2018年度预算相比,减少2.6万元,降低86.67%,降低的主要原因是按照省市文件要求,压缩公务接待费用。主要用于省内外相关单位仲裁业务交流和工作调研等公务接待。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合肥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合财行〔2015〕64号)等相关规定。2018年,国内公务接待共5批,32人次(其中:外事接待共0批,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7.1万元,与2017年度决算相比减少3.89万元,降低35.40%,降低的原因是严格按照公务用车使用要求,规范和控制公务用车油耗、维修,减少公务用车使用次数。与2018年度预算相比,减少5万元,降低41.32%,降低的原因是严格控制用车次数,厉行节约。 经费使用严格按照省市公务用车配备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1万元,与2017年度决算相比,减少3.89万元,降低35.40%。降低的原因是按照省、市有关公务用车配备管理规定,厉行节约。与2018年度预算相比,减少5万元,降低41.32%,降低的原因是严格控制用车次数,厉行节约。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案件办理、文书送达、现场勘察等活动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8年,合肥仲裁委员会单位公务用车保有数为4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2017年度决算相比持平,持平的原因是本年度未购置公务用车。与2018年度预算相比持平,持平的原因是2018年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2018年,购置车辆0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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