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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仲裁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

发布作者:Admin 发布日期:2019-01-28 浏览次数:14976

合肥仲裁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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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部门职责

2.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3.2019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1.合肥仲裁委员会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合肥仲裁委员会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合肥仲裁委员会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4.合肥仲裁委员会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5.合肥仲裁委员会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合肥仲裁委员会2019年收支预算总表

7.合肥仲裁委员会2019年收入预算总表

8.合肥仲裁委员会2019年支出预算总表

9.合肥仲裁委员会2019年基本支出预算总表

10.合肥仲裁委员会2019年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11.合肥仲裁委员会2019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12.合肥仲裁委员会2019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及项目情况表

13.合肥仲裁委员会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关于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3.关于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4.关于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5.关于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6.关于2019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7.关于2019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8.关于2019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9.关于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合肥仲裁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通过及时、公正、专业的解决好各种经济合同纠纷,维护好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合肥仲裁委员会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由仲裁委员会本级组成,无二级单位。目前实有人数13人,离休0人,退休1人。

三、2019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是:依法、公正、快捷办理仲裁案件,提高仲裁案件办结率,案件收费争取达到1600万元。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合肥仲裁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表由以下13张表格构成,具体表格内容见附表。

1.合肥仲裁委员会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附表1)

2.合肥仲裁委员会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附表2)

3.合肥仲裁委员会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附表3)

4.合肥仲裁委员会2019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附表4)

5.合肥仲裁委员会2019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附表5)

6.合肥仲裁委员会2019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附表6)

7.合肥仲裁委员会2019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附表7)

8.合肥仲裁委员会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附表8)

9.合肥仲裁委员会2019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总表(附表9)

10.合肥仲裁委员会2019年部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附表10)

11.合肥仲裁委员会2019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附表11)

12.合肥仲裁委员会2019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及项目情况表(附表12)

13.合肥仲裁委员会2019年部门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附表13)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合肥仲裁委员会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797.39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97.3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按资金年度分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797.39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0.99万元,占17.6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637.01万元,占79.89%;卫生健康支出9.56万元,占1.20%;住房保障支出9.83万元,占1.23%。

2018年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3.56万元,增长3.04 %。主要原因:一是公共安全支出增加52.25万元;二是公共服务支出减少20.80万元;三是卫生健康支出减少2.3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减少5.53万元。

二、关于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合肥仲裁委员会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97.39万元,比2018年预算拨款增加23.56万元,增长3.04 %。主要原因:一是公共安全支出增加52.25万元;二是公共服务支出减少20.80万元;三是卫生健康支出减少2.3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减少5.53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0.99万元,占17.6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637.01万元,占79.89%;卫生健康支出9.56万元,占1.20%;住房保障支出9.83万元,占1.23%。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2019年预算140.99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20.8万元,下降12.86 %,下降原因主要是因为减少三名在职人员而减少了人员经费所致。

2.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仲裁(项)

2019年预算637.01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52.25万元,增长8.93%,增长原因主要是2019年增加了仲裁业务委托费项目。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2019年预算6.06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1.51万元,下降19.95%,下降原因主要是减少三名在职人员。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

2019年预算3.5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0.85万元,下降19.54%,下降原因主要是减少三名在职人员。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2019年预算9.83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5.53万元,下降36%,下降原因主要是因为减少三名在职人员从而减少了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关于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合肥仲裁委员会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0.38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112.9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46.3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4万元,主要包括:医疗费补助。

四、关于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合肥仲裁委员会2019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关于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合肥仲裁委员会2019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关于2019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合肥仲裁委员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合肥仲裁委员会2019年收支总预算797.39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务服务、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公共安全支出。

七、关于2019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合肥仲裁委员会2019年收入预算797.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97.39万元,占100%,比2018年预算拨款增加23.56万元,增长3.04 %。主要原因:一是公共安全支出增加52.25万元;二是公共服务支出减少20.80万元;三是卫生健康支出减少2.36万元;四是住房保障支出减少5.5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与2018年一样,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0万元,与2018年一样,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八、关于2019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合肥仲裁委员会2019年支出预算797.39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23.56万元,增长3.04 %,主要原因:一是公共安全支出增加52.25万元;二是公共服务支出减少20.80万元;三是卫生健康支出减少2.36万元;四是住房保障支出减少5.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0.38万元,占20.11%,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637.01万元,占79.89%,主要用于仲裁业务支出。

九、关于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开的“三公”经费预算为部门汇总数。2019年,合肥仲裁委员会机关本级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5.10万元, 与2018年相比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2.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2018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节俭原则。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合肥市市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合政办〔2014〕8号)等相关规定,主要用于经市外办批准的因公出国(境)调研考察外事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3万元,与2018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节俭原则。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合肥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合财行〔2015〕64号)等相关规定,主要用于经审批的接待活动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12.1万元,与2018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2019年我单位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2.1万元,与2018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我单位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也没有公务用车报废。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8年持平,主要原因是2019年我单位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用于购置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合肥市仲裁委员会系非参公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2019年本部门  1 家单位(系本级)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60.38万元,比2018年减少20.69万元,下降11.43%,下降主要原因是减少了三名在职人员。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合肥仲裁委员会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合肥仲裁委员会固定资产总金额254.43万元,较上年增加5.57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110.42万元、通用设备125.75万元、专用设备1.22万元、其他资产17.04万元。

机关车改后保留车辆 4  辆,其中其他用车 4  辆。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有 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有 0 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购置费0万元。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专业技术用车 0 辆。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0 台(套),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购置费0万元。


(四)信息化项目情况。

2019年合肥仲裁委员会部门预算安排单项100万元以上的信息化项目 0 个,预算资金0万元。

(五)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合肥仲裁委员会2019年50万元以上的专项资金按规定编制绩效目标。部门预算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共 2 个,涉及预算资金164.13元。绩效目标实行部门自评或第三方评价(绩效目标及项目情况见附表12)。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二、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指按照非税收入管理相关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等。

三、其他收入:指除了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以后年度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附表:合肥仲裁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表(13张)


1、表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表二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表三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4、表四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5、表五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表六2019年收支总表

7、表七2019年收入预算总表

8、表八2019年支出预算总表

9、表九2019年基本支出预算总表

10、表十2019年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11、表十一2019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12、表十二2019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及项目情况表

13、表十三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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