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作者:Admin 发布日期:2019-01-28 浏览次数:14901
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开的“三公”经费预算为部门汇总数。
一、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预算金额 |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
|
因公出国(境)费 |
0 |
0 |
0 |
公务接待费 |
3 |
3 |
0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12.1 |
12.1 |
0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
12.1 |
12.1 |
0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0 |
0 |
0 |
总 计 |
15.1 |
15.1 |
0 |
二、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合肥仲裁委员会机关本级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5.10万元, 与2018年相比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2.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2018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节俭原则。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合肥市市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合政办〔2014〕8号)等相关规定,主要用于经市外办批准的因公出国(境)调研考察外事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3万元,与2018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节俭原则。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合肥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合财行〔2015〕64号)等相关规定,主要用于经审批的接待活动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12.1万元,与2018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2019年我单位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2.1万元,与2018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我单位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也没有公务用车报废。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8年持平,主要原因是2019年我单位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用于购置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